党政机关在农村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中应采取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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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连生,谷保俊.党政机关在农村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中应采取的措施[J].南都学坛,199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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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连生 谷保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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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阳师专政教系(王连生),南阳师专科研科!473061(谷保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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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河南省“九五”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重点项目《计划生育“三结合”与利益导向机制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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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农村计划生育“三结合”是政府行为部门行为。和群众行为的有机统一,其中政府行为又是关键。本文试述各级党政机关在推行计划生育“三结合”中应采取的措施。一、制定农村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全面规划,形成计划生育“三结合”的总体战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行计划生育过程中,必须把生产、生活、生育有机地结合起来,并将其作为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列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把发展经济、控制人口、精神文明建设融为一体,带动整个农村改革发展的全局。1.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建立各级由党政一把手挂帅其它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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