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开发与沿海开放法律环境建设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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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漆多俊 李国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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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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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西部开发在法律环境建设上可以借鉴沿海开放的经验教训。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法治原则的确立、地理人文条件的差异等时空背景因素决定西部开发法律环境建设的重要性更甚于沿海开放,其要求也更高。西部开发的目标定位不同于沿海开放,导致二者法律环境建设中立法价值取向和侧重点的不一致。西部开发法律环境建设要想超越沿海开放的相关实践,关键环节在于确保法律的实施,既要确保公正执法,也要注意培养公民良好的法律意识,使法律得到自觉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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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环境建设 西部大开发 沿海地区 中国 立法 法律实施 地方保护主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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