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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人行法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作者姓名:王东福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穆棱市支行
摘    要:开展金融法制工作是为了更好地履行央行职责,更好地促进金融工作的开展,支持金融工作取得实际成效。法律赋予人民银行的行政职能,保护着各项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履行职能的过程就是实践法律的过程。法制工作与监管职能分离后,基层人民银行通过在履行央行职责过程中强化依法治行,依法行政,依法防范区域金融风险,

关 键 词:法制工作  基层人行  基层人民银行  金融工作  区域金融风险  央行职责  行政职能  业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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