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治的德制化与德治的法制化 |
| |
引用本文: | 宋金泽,牛方玉.试论法治的德制化与德治的法制化[J].广西社会科学,2008(6):112-115. |
| |
作者姓名: | 宋金泽 牛方玉 |
| |
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法学院,山东威海,264209 |
| |
摘 要: | 一般认为,我国古代社会侧重于德治,西方社会侧重于法治。实际上,我国古代社会也有法治,只是这种法治往往浮泛为德制;西方社会也有德治,但是西方社会的德治注重守成于法制。立足于德治、法治及其在价值、工具层面上的相互渗透、相互过渡的交互式视角,方能凸显德治、法治的各自局限及其在相互借鉴中应当持守的边界。
|
关 键 词: | 德治 法治 德治的法制化 法治的德制化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