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具有山区农村特色的土地市场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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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贺宗唐.构建具有山区农村特色的土地市场体系[J].贵州社会科学,19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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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贺宗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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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农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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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在商品经济条件下,市场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仅要建立产品市场,而且要加快培育生产要素市场,没有要素市场的发育,产品市场也不可能成为真正发达繁荣的市场。土地作为三大生产要素之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市场体系能否培育和完善,不仅关系到土地作为最重要资源能否合理配置,作为最大资产能否发挥效益,更重要的是它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否真正建立。贵州省是一个山区,探索培育具有山区特色的土地市场体系,对于推动山区农业综合开发,发展具有山区特色的支柱产业,加快全省脱贫致富奔小康的步伐,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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