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了做好国务院《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调研起草工作,使我国的清真食品管理与WTO 规则、国际HALAL(穆斯林可食用,下同)食品管理和国际HALAL 食品认证体系相衔接,充分吸收和借鉴国外HALAL 食品立法经验,《条例》起草调研组由国家民委政法司副司长田联刚带队,于2004年12月23日至2005年1月4 日对美国HALAL食品的立法、管理和认证体系进行了考察,走访了新泽西州政府消费事务所、美国穆斯林消费者协会、美国伊斯兰食品与营养协会、美国伊斯兰关系委员会加州分会等政府部门和穆斯林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与HALAL 食品管理立法起草人员、HALAL 食品管理部门、HALAL 食品认证机构等负责人和具体从事HALAL 食品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