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律师辩护制度比较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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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邢志人,杨明.中外律师辩护制度比较研究[J].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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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志人 杨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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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律师辩护制度是否健全、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如何,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民主程度的标志之一。比较中外律师辩护制度,旨在博采众家之长而补己之不足。本文仅就笔者认为对我国律师辩护制度的完善有重要意义的几个方面进行分析,试提出一些建议和设想。一、律师辩护的基本原则律师活动的基本原则取决于法律对律师使命和基本任务的确定。律师的服务性职业特点又决定了各国律师责任的基本一致性。日本律师法第一条规定:“律师以维护基本人权、实现社会正义为使命。”多田武进一步解释到:“辩护人的地位首先是被告人的保护者,必须坚持使用法律允许的一切手段、方法和法律知识,尽可能地把被告人的权益反映到诉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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