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类生活正在从理性、秩序、确定、稳定、均衡等理念的“确定性时代”,越来越趋向于非理性、复杂性、脆弱性、失序性、流动性、变动性、风险性等为特征的“不确定性时代”。不确定性是当代社会的一个核心特征,并成为当代世界思想界的基本共识。将新型疗愈部门法理学理念应用在《反家庭暴力法》法哲学理念的分析上,是对该种思想的初步尝试。当下公权力对家庭暴力问题的介入,总体而言呈现出惩罚性法哲学观和疗愈性法哲学观两种理念。一般而言,惩罚性法哲学观面相下的家庭暴力治理,惩戒功能值得肯定,但其着眼于一时家庭秩序的恢复,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家庭暴力的恶性循环问题。在特定情况下,有时还会发生民转刑等严重的暴力伤害事件乃至命案。而疗愈性法哲学观面相下的家庭暴力治理,着眼于社会疗愈,治理时间虽跨度较大,但往往能使家庭秩序恢复圆满和谐。但在恶性案件中,因其过于柔和,欠缺严厉的惩戒功能,故而有时也会失去功效,效果不彰。因此,在个案中或择惩戒,辅之以疗愈;或选疗愈,辅之于惩戒。个案处理,刚柔相济,灵活机动,阴阳和合,威猛与阴柔共存,惩戒和疗愈并举,“和合”治理家庭暴力之社会顽疾,不失为家庭暴力法律—社会治理之明哲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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