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的市构建立法后评估制度之路径研究——以《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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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阿地拉·阿不都力米提.设区的市构建立法后评估制度之路径研究——以《克拉玛依市养犬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为例[J].南方农业学报,2023(3):8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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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阿地拉·阿不都力米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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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党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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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立法后评估在提高立法质量,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中起着重要的保障作用。克拉玛依市作为新授予地方立法权限的设区的市,在全疆较早地启用了立法后评估制度,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与此同时,克拉玛依市立法后评估制度尚存在未确定评估标准、评估方法不全面、未有效实行第三方评估等问题。应明确立法后评估启动条件、建立多元化评估主体、构建立法后评估指标体系、促进公众参与机制、打造立法数据库和人才库等来完善设区的市立法后评估制度,实现“良法善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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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立法后评估 克拉玛依 评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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