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民事诉讼审前证据交换
引用本文:杨芳,周建裕.论民事诉讼审前证据交换[J].社科纵横,2005,20(2):135-135.
作者姓名:杨芳  周建裕
作者单位:1. 甘肃联合大学两课部
2. 兰州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00
摘    要:民事诉讼法关于审前程序的规定十分粗疏,我国应借鉴西方发达国家比较完善的审前程序,建立由法官管理、当事人主导的审前证据交换制度。证据交换制度需要证据失权制度和举证时限制度的配套性保障。同时,应对审前证据交换制度改革本身予以反思。

关 键 词:民事诉讼  审前  证据交换
文章编号:1007-9106(2005)02-0135-02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