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裸官”≈贪官
摘    要:2000年至2003年,归案的潜逃境内外的贪官人均携款约430万元;2007年,人均携款约540万元;2012年,人均携款约480万元。除了国有企业负责人、中资驻外机构负责人和政府官员携款外逃,金融行业内负责人或者主管人员外逃,成为贪官外逃的重灾区。细分

关 键 词:国有企业负责人  贪官  驻外机构  政府官员  金融行业  外逃  境内外  主管人员  人均  潜逃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