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所有制设想与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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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徒.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的所有制设想与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J].广西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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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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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问题,有一种相当普遍的看法,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根据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情况,曾设想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所有制结构是单2坏娜民所有制。这种设想对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对我们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不适合的。应当肯定这种看法有其正确的地方,但不是完全对的。马克思、恩格斯当时研究问题所依据的情况与我们的国情有很多不同,对他们关于未来社会所有制结构的具体设想不能生搬硬套。马克思、恩格斯对未来社会所有制的设想,不是以当时资本主义国家已有的生产力水平为依据,而是以现代大工业的生产条件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矛盾为依据的,他们的设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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