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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认识实践的两重性
引用本文:舒平.正确认识实践的两重性[J].浙江学刊,1981(1).
作者姓名:舒平
摘    要:近年来,哲学界关于“认识源泉”和“真理标准”的讨论中,围绕“实践”的主观性和客观性的问题,提出了许多不同的见解。有些同志认为认识的源泉和检验真理的标准应是“客观实在”,不能是带着“主观性”的实践;有些同志则肯定实践是认识的源泉和检验真理的标准。本文试图就这个问题进行一些分析。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社会的人有意识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它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是“主体和客体的一致”。人们进行实践,首先总有一个实践目的,有一个实现此项目的的计划方案,这是从现实产生的对所要争取的东西的假设和蓝图。为了进行实践,人们还必须具有一定的物质手段,如搞科研的实验设备,工农业生产的机器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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