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中的公权力介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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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韵.论我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中的公权力介入[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9(12):55-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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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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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民族大学组织人事部,四川成都,61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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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丰田召回事件透露出我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中公权力的缺失与缺位。公权力的不可放弃性、无法替代的威慑功能以及汽车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为公权力介入缺陷汽车召回制度、维持消费者与汽车经营企业的利益平衡、完善我国缺陷汽车召回制度、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提供了正当的依据。不过,公权力介入召回制度,应遵循适时与适度的原则,以防范介入过度而带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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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缺陷汽车召回制度 公权力介入 消费者权益保护 适时与适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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