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与近代小农资产运作——以徽州文书为中心 |
| |
引用本文: | 黄志繁.“会”与近代小农资产运作——以徽州文书为中心[J].江西社会科学,2013(5):126-130. |
| |
作者姓名: | 黄志繁 |
| |
作者单位: |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 江西南昌 330031 |
| |
基金项目: | 教育部规划基金项目"清至民国婺源县契约文书的收集、整理与初步研究——以村落为单位",江西省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项目"乡规民约与清至民国乡村法律秩序——以江西为例"08FX13),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研究资助局AOE项目"中国社会的历史人类学研究"资助 |
| |
摘 要: | "做会"是近代小农资产运作的一种常见方式。"会"其实是一种和土地等不动产类似的、可以被任意处分的"物权"。而作为一种经济组织,"会"又具备了"法人"的某些特征。"会"这种特殊经济组织在近代大量出现,表明了传统社会小农具备高度灵活地处理财产和一定的应付社会风险的能力。这种能力扎根于中国传统社会后期的基层组织、法律和财产观念变迁的环境之中。清中期至民国,"会"在各地普遍出现,表明"会"并不是某些地区特有的产物。我们应从传统社会基层组织、法律和财产观念变迁的角度去寻找其兴盛的原因,而不是简单化地将"会"的兴盛归因于区域性商业兴起。
|
关 键 词: | 会 近代 徽州 小农经济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