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论确定灵活观念
摘    要:凡是事物都有两种基本属性,即质的规定性和运动的属性.事物的这两种属性反映到思维过程中来,就形成了思维的两种品性,即思维的确定性与思维的灵活性.把思维的确定性与灵活性的内涵、外延揭示出来,赋予它们以理论体系,并用以指导人类的实践,从而形成了确定灵活的观念.由于确定灵活观念反映了思维辩证法的本质,所以研究、认识并自觉运用确定灵活观念就有着十分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关 键 词:思维  确定灵活观念  辩证法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下载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