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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我第二个家”
引用本文:毛海滨.“马来西亚我第二个家”[J].成才与就业,2003(12).
作者姓名:毛海滨
作者单位:上海华侨因私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
摘    要:马来西亚移民计划:“马来西亚我第二个家”移民法案已被马来西亚政府和移民局批准.于2002年4月正式实施(五年居留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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