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联系”范畴的双重规定
引用本文:李海荣,朱庆佳.论“联系”范畴的双重规定[J].学术论坛,1993(1).
作者姓名:李海荣  朱庆佳
作者单位:广西区党校 (李海荣),玉林市委党校(朱庆佳)
摘    要: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联系”范畴所表征的是事物与事物之间、现象与现象之间存在着的一种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物质、能量或信息的交换关系。这是一种本体论规定,这种规定就在于揭示“联系”的本质特征——客观性,即“联系”本质上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我们通常讲的“客观联系”说的就是这个意思。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