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治协商两种基本形式的区别与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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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梅.我国政治协商两种基本形式的区别与联系[J].广州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5,13(1):1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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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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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社会主义学院 云南昆明,6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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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政治协商具有两种基本形式,即政党协商和政协协商。政党协商是当代中国各政党间的党际协商,政协协商是当代中国社会各界公众代表层的社会协商,二者在协商的主体、协商的路径、协商的时间和协商的具体形式等方面有着各自较为鲜明的特色,但二者协商的目标是相同的,协商的客体是相似的,协商的主体是平等的,并且都是以中国共产党领导为前提,以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为基础,以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为内容,两种协商形式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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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党协商 政协协商 协商主体 协商内容 协商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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