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的本质"是"人权"依附的载体,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决定着对"人权"理论的理解。因此,要想彻底批判西方资产阶级的"人权"理论,首先必须要对其逻辑前提,即对"人的本质"的先验预设进行"前提性批判"。而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又源出于西方形而上学及其视域下的思维方式。因此,"人权"、"人的本质"和"形而上学"三者之间,在理论上是一种逻辑上的包涵和承载关系。马克思在扬弃了形而上学及其视域下的思维方式以后,又提出了"现实的个人"的概念,从而使"人权"有了现实的理论根基。马克思的"人权"理论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权理论和人权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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