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的本质是人权依附的载体,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决定着对人权理论的理解。因此,要想彻底批判西方资产阶级的人权理论,首先必须要对其逻辑前提,即对人的本质的先验预设进行前提性批判。而对人的本质的理解,又源出于西方形而上学及其视域下的思维方式。因此,人权、人的本质和形而上学三者之间,在理论上是一种逻辑上的包涵和承载关系。马克思在扬弃了形而上学及其视域下的思维方式以后,又提出了现实的个人的概念,从而使人权有了现实的理论根基。马克思的人权理论对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人权理论和人权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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