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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制度层位论——兼述“制度与文学”命题的设立及缺陷
引用本文:饶龙隼.文学制度层位论——兼述“制度与文学”命题的设立及缺陷[J].文史哲,2019(1).
作者姓名:饶龙隼
作者单位:上海大学文学院
摘    要:历经三十多年的学术积累,文学制度研究已自成格局,达到一定的广度深度,取得引人瞩目的成绩。但也存在问题,这主要表现为:学理探索不够清通,学术定位不甚明确;文学制度的层位理论尚未确立,未能将诸层位联通为有机整体;个案的分段的研讨居多,而总体的通代的研判不足。要做稳健的文学制度研究,就需适宜到位的理论方法:首先必须尊重文学自身规定性,其次要确立文学制度层位理论,使外中内三层位既有分别,又成为联通互动之有机体。理想的文学制度研究须照应三层位,并最终要落实在文学的内在规制上:既拓充于外层文学制度,又据实于中层文学制度,终归趣于内层文学制度,臻至文学制度整体研究。具体说,未来的中国文学制度研究,应处置五对对立统一关系:受动与自生;边界与自足;作用与自性;回应与自适;变异与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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