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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发生制与“待摊、预提费用”的归属
作者姓名:姜彤彤
作者单位:山东师范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济南,250014
摘    要: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科目是按照会计分期假设,根据权责发生制基础,为平衡各会计期间的损益,准确地反映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而设置的。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虽明确并提高了权责发生制的地位,但却规定不再使用“待摊费用”与“预提费用”科目,一般企业资产负债表也相应取消了这两个项目。原来在这两个科目核算的经济业务,分散于其他账户核算。新准则取消这两个科目有很多深层次的原因,但也带来了不良影响。

关 键 词:权责发生制  待摊费用  预提费用  权责发生制  影响  层次  新准则  账户  经济业务  核算  项目  负债表  企业资产  科目  使用  地位  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  设置  经营  财务状况  会计期间  平衡
文章编号:1673-0194(2008)08-0024-02
修稿时间:200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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