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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虚假存单质押的法律效力
引用本文:叶立雄.论虚假存单质押的法律效力[J].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4):214-215,292.
作者姓名:叶立雄
作者单位: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社科部 广东广州511450
摘    要:近年来,我国各地法院受理的存单纠纷案件骤然增多。存单除具有合同凭证的本质外,还具有票据的法律本质,因此,以虚假的存单进行质押的法律效力问题,是一个颇为棘手且在实践中又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从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和善意取得原则来看,以虚假的存单进行质押时,若存单的形式要件齐全,且已经有效核押,则应当承认其担保效力,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兑付责任。

关 键 词:虚假存单  质押  公示原则  善意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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