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返还财产请求权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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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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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合同法》第58条规定了合同无效或被撤销以后需要"返还财产"。对于"返还财产"的请求权性质有物权请求权说和不当得利请求权说,但是《合同法》第58条并非"返还财产"实质意义上的请求权基础。由于合同类型及其标的的复杂性,对于该种请求权的性质及适用需予以类型化的处理,泛泛地主张"返还财产"是物权请求权或不当得利请求权都是不周延的。类型化的思考有助于对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返还财产请求权的厘清,使得法律适用更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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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返还财产 物权请求权 不当得利请求权 合同无效 合同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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