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导、杠杆与企业合并的反垄断分析——以商务部禁止可口可乐集中一案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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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小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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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大学法学院 湖南长沙,410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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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判明某个企业是否具有支配地位,必须对相关市场进行界定,考察集中的竞争效果.可口可乐集中汇源一案中,集中通过传导其支配力量,集中必然导致可口可乐在果汁饮料市场拥有支配地位.依据杠杆理论,集中将使潜在竞争对手进入果汁饮料市场的障碍明显提高,消除潜在竞争.同时集中将对现有果汁饮料企业产生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商务部的裁定是正确的,但需对论证理由进行说明以增强裁决的说服力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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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传导 杠杆 搭售 中小企业竞争 反垄断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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