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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的组织机构和教育制度
引用本文:朱解琳.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寺院的组织机构和教育制度[J].西北民族研究,1990(1).
作者姓名:朱解琳
摘    要:格鲁派在创立后的五百余年中,逐渐形成了完整的组织机构和严密的学经制度,其中以著名的六大寺院最为典型,成为所有格鲁派寺院的楷模,是藏族地区寺院教育的最高学府。一座寺院犹如一所大学,其中设有专门授习显宗和密宗的显宗学院和密宗学院,授习天文历算的时轮学院和授习医药学的宗学学院.所以,我们对六大寺院的学经制度如果能够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那么对整个格鲁派的寺院教育就会有一个概括的了解。 一、格鲁派寺院的组织机构 格鲁派寺院的组织机构大同小异。拉萨三大寺的组织机构分拉吉、札仓、康村三级管理。拉吉是由各札仓堪布、堪苏(卸任堪布)组成的磋钦会议厅,是全寺的最高管理机构,推选德高望重的高僧充任总堪布(法台),执掌全寺。总堪布之下有磋钦吉索(总管)、磋钦协敖(总法官,又称大铁棒喇嘛)、磋钦翁则(总引经师)等几个重要僧职人员,分掌全寺财务、僧众纪律、僧众诵经等事宜,对外代表全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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