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史记·货殖列传》记载范蠡佐越王勾践报吴辱之后,去之湖上的事说: “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朱公以陶为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故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对这条材料,细加思绎,觉得有两个问题应予考虑。一、“与时逐,而不责于人”和“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都提到时与人,它们的关系怎样?《史记》旧注“不责于人”释为“择人而与,人不负之,故云不责于人也”,不甚明确。这所择而不负的人竟究是谁?有人说是共事的伙伴,有人说是交易的对象,不管是哪个都是有责于人。所以这样的解释,难得妥贴。二、依文意看,“故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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