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事业单位劳动者劳动权益及其保护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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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瑛.公益性事业单位劳动者劳动权益及其保护研究[J].人力资源管理,2015(1):153-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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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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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联合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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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2BFX115和北京联合大学人才强校BPHR2014B02项目、北京联合大学生化学院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核心课程建设项目的研究成果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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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的事业单位长期实行的是近似于国家机关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开放以后,国家在企业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对国家机关公务员的管理通过《公务员法》等加以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进展缓慢。为了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02]35号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35号文),规定试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将一些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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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合同 劳动权益 聘用合同 国务院办公厅 人事制度改革 培训费用 劳动权利 人员聘用制度 公共事务管理 服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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