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僵局"中的股东权益救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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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泰安,杜渝."公司僵局"中的股东权益救济[J].社会科学研究,2004(3):8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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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泰安 杜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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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四川成都 610071 2.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成都 6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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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的公平原则和公平原则的操作 ,往往因“人和”因素大于“资和”因素 ,与资本三原则理念下的制度安排发生冲突 ,公司僵局中的股东利益保护缺失。现行法律框架下的救济措施包括 :将解散公司或收购股份请求权纳入法院范围 ,将有限责任公司转化为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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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司资本三原则 公司僵局 法律救济 |
文章编号: | 1000-4769(2004)03-008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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