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关于增强全民所有制企业活力的几个问题
作者姓名:张应高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经济系
摘    要:《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增强企业的活力……,是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为此,首先就应该确立国家与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扩大企业自主权;确立职工与企业之间的正确关系,建立以承包为主的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实行以税代利;税后利润留归企业支配,自负盈亏。这样做有利于企业放开手脚,充分调动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展开企业之间的竞争,使企业外有压力、内有动力,真正成为相对独立、生机勃勃的经济实体,从而促进生产的发展,这是人所公认的。然而,有少数人却担心,这样会不会使全民所有制企业转化为集体企业,最终导致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改变呢?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