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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程序指挥权模式选择的探究
引用本文:高新华. 行政诉讼中程序指挥权模式选择的探究[J]. 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3, 5(3): 19-23
作者姓名:高新华
作者单位:常熟高等专科学校,管理工程系,江苏,常熟,215500
摘    要:由于历史渊源、产生背景和价值理念上的差异,两大法系各自选择了不同的行政诉讼程序指挥权模式:当事人进行主义和职权进行主义。前者强调行政诉讼程序公正,后者侧重于行政诉讼效率,两者存在着互补性,因而当今又出现了融合的趋势。根据我国的历史与现实,我国行政诉讼应选择当事人进行主义为主、职权进行主义为辅的程序指挥权模式,当前的任务则是尽快吸收当事人进行主义的合理内核,即"平等武装"当事人。

关 键 词:行政诉讼  程序指挥权  当事人进行主义  职权进行主义
文章编号:1008-603X(2003)03-0019-05
修稿时间:2003-02-28

Study on the Selection of Mode of Directing Procedure Right in Administrative Action
Abstract:
Keywords:administrative action  right of directing procedure  adversary system  ex officio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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