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税建设路径之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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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段晓红.我国地方税建设路径之反思[J].晋阳学刊,2016(4):114-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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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晓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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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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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分税制由于存在财权与事权不匹配、转移支付不科学等缺陷,导致实施后引发地方财力严重不足的问题。近年来,加强地方税建设已成为学界共识,但关于地方税制建设的讨论仍停留于现行分税制框架之下。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有其特定的背景和目标,已经无法适应现阶段调适央地财政关系的需要。加强地方税建设,必须打破中央主导央地财政关系的格局,必须认清中央与地方分财和分税的关系,必须在重构分税制目标的基础上调整分税的方式,建立以划分税额为主的框架,并确立分区域的动态差别共享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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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地方税建设 重构分税制 划分税额 动态差别共享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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