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角色分工理论视角下的过失注意义务 |
| |
引用本文: | 赵星,胡宗金.论角色分工理论视角下的过失注意义务[J].江汉论坛,2015(2):137-141. |
| |
作者姓名: | 赵星 胡宗金 |
| |
作者单位: | 中国海洋大学法政学院,山东青岛,266100 |
| |
摘 要: | 过失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历来存在主观说与客观说之争。主观说以行为人的主观认识为标准认定注意义务的有无,这容易导致在主观上谨慎,具备较高知识的人比在主观上马虎大意,认识水平低的人更容易入罪,这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先进、保护了落后;客观说有其合理性,但是,它在保护了先进的同时,仍然还是"鼓励"了落后。在确定注意义务的认识标准时,应当以角色分工理论为标准加以确定,一方面打击落后,另一方面保护先进。同时,借助角色分工理论,传统理论中"平均人"、"一般人"这样的抽象概念可以被客观、明确地加以厘定。
|
关 键 词: | 风险社会 注意义务 角色分工 一般路径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