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建立绿色消费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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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长坪,陈俊鹏.论建立绿色消费责任制度[J].河南省情与统计,2014(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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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长坪 陈俊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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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湖南商务职业技术学院 [2]中南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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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该文为“湖南省情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绿色湖南”背景下发展湖南绿色消费的制度建设研究》的成果之一.课题编号:2013ZZ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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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绿色消费制度建设主要侧重于激励制度建设,而在责任制度建设方面却十分欠缺。然而,从制度贯彻实施意义上说.责任制度建设更显重要,我国在加强绿色消费激励制度建设的同时.还必须强化绿色消费责任制度建设。德国、日本的绿色消费责任制度,明确了企业、消费者和社会公众在绿色消费发展中的责任.有效地促进了绿色消费的发展。我国发展绿色消费需要引进“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以促使企业对其产品从生产、销售到回收处置都切实地承担起保护环境的责任。我国还应建立消费者责任制度。消费者责任,根据消费活动的先后顺序.可以分为前消费行为的责任和后消费行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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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绿色消费 责任制度 生产者延伸责任制度 消费 者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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