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顾炎武在《郡县论》中提出一种著名的改革理论,即在郡县制的框架内引入封建制的自治原则,形成“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的混合体制。对于这种混合体制论的意义,当代学者通常把它视为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论,或者视为地方分权论或“地方自治论”,认为其目的是在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之间实现平衡。本文的观点是,顾炎武的混合体制论不只是中央与地方关系的理论,也不只是地方分权论,还是处理“一统”与“治理”之关系的理论,特别是处理“一统”与“治理”之矛盾的理论,其中的核心思想可以概括为“统一而治殊”。本文的目的是论证这种观点,并进一步探讨“统一而治殊”的内在含义和思想来源及其实现机制和制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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