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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伤害“定价”:医疗损害纠纷中的通约实践
引用本文:张龙.为伤害“定价”:医疗损害纠纷中的通约实践[J].社会,2023(5):112-138.
作者姓名:张龙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学系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医疗纠纷处理中的医院角色研究”(63222037)的资助~~;
摘    要:对医疗损害赔偿的既有研究通常将重心放在赔偿制度或赔偿后果上,但是对确定赔偿金的微观社会过程,尤其是医疗损害纠纷中不同性质的损失和数量化的处理后果之间存在的张力,学界缺乏足够关注。基于笔者在中国北方某市三甲医院纠纷处理科室的田野调查,本文试图呈现不同渠道下医疗损害赔偿的完整“定价”过程。本文认为,医疗损害纠纷中的关键争议离不开通约,即将不同的属性转化为同一数量尺度的社会过程。研究发现,医疗损害纠纷中的通约实践通常在价值(价值的整合)、认知(信息的简化)和技术(测量的精准)三个维度展开,并且因不同渠道的制度化程度和不同属性的可通约程度而呈现不一样的展开形式。

关 键 词:医疗纠纷  医疗损害赔偿  赔偿金  通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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