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关于统计单位设立与分类的基本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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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邵文国.联合国关于统计单位设立与分类的基本原则[J].浙江统计,1997(6):3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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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邵文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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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统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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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三、统计单位的产业分类所有必须以统计数字方式说明的经济活动都要作有系统的分类,从而把每个活动单位都归入最能说明其活动状况的类别。根据联合国《国际标准产业分类》规定,统计单位产业分类要考虑以下几个原则:1.主体确定原则。在分类一个单位时,应考虑单位的主体活动,而对次要的和辅助的活动可以不予考虑。单位的主体活动,总体上说应从它出售或运载的货物,或它给其他单位或顾客所提供的服务来决定;但实际中,一般又不可能获得关于个别产品的这类资料。因此,有建议根据单位主体活动有关的货物与劳务总量占该单位总产值的比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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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统计单位 设立 分类 联合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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