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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资本逻辑的本质、双重效应及其中国应对
作者姓名:罗贤娇  彭富强
作者单位:江西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基金项目:江西省社会科学“十四五”基金项目“习近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重要论述研究”(22KS09);;国家社科基金思政课研究专项“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融入高校思政课长效化机制研究”(22VSZ038);
摘    要:资本逻辑源于资本的不断扩张,体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再生产的逻辑和资本的无限增殖本性,是资产阶级维护统治的工具。在传统的物质资本和虚拟资本的基础上,随着数字信息技术的发展,数据越来越成为核心的生产要素,出现了新的资本形态,即数字资本。数字资本正加速与数字技术“共谋”,以资本逻辑的形式,实现支配世界的目的。数字资本相对于其他形态的资本,资本逻辑的形式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追求剩余价值、压榨和剥削劳动者的本质并没有变。数字资本逻辑对社会发展仍然存在“文明”与“野蛮”的双重效应。面对数字资本逻辑,中国应该以人本逻辑统摄数字资本逻辑,规范和引导数字资本在中国的发展,加快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

关 键 词:数字资本逻辑  本质  双重效应  数字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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