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犯罪的看门人规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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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单勇.论网络犯罪的看门人规制[J].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 ),2023(5):57-74+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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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单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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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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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相关网络法将互联网平台等市场主体视为维护网络空间安全的看门人,为其设定了丰富的在线控制用户违法犯罪的看门人条款,形塑出“国家管看门人、看门人管用户”的看门人规则体系。看门人规则具有权力和义务二重性特质,看门人承担和履行国家设定的犯罪控制义务,但又由此拥有在线影响、干预用户的社会权力。制度能力决定治理能力,基于看门人规则的新型规制模式以元规制和自我规制的交互推动了犯罪治理的时点向前端防范和源头治理转移,回应了刑事规制作用范围有限、预防效果不显、治理主体单一等问题,催生出看门人规制和刑事规制二元并立的数字社会治理架构,成为数字化时代改善网络犯罪治理之国家能力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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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网络犯罪 国家能力 互联网平台 看门人规则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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