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犯罪治理现代化的立法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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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曾粤兴,谭健强.论网络犯罪治理现代化的立法实践[J].河南社会科学,2023(12):5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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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曾粤兴 谭健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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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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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重大项目“网络犯罪治理现代化中的人权保障研究”(22JJD82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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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家治理现代化聚焦于网络犯罪领域可概称为“网络犯罪治理现代化”。网络犯罪治理现代化囊括了网络刑法规范体系的现代化和网络刑事司法体系的现代化,网络刑法规范体系的现代化是网络刑事司法体系的现代化的前提。网络犯罪治理现代化的立法实践经历了迷失、兴起以及完善的演变历程,这实则是计算机犯罪、网络犯罪和网络空间犯罪因应变化治理过程的体现。网络犯罪治理现代化的立法实践在逐步发展和完善的历程中蕴含了维护秩序、保护法益以及保障人权三大功能。网络犯罪治理现代化在立法过程中存在着立法理念滞后、罪质存在缺陷以及罪量存在失衡等诸多现实问题。新时代网络犯罪治理现代化的治理方案应从两个维度展开:既包括转变网络犯罪立法理念,适度扩张网络犯罪圈层;又包括修改现行网络犯罪条款,使罪质与罪量的规定得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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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网络犯罪 计算机信息系统 犯罪治理现代化 立法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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