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法律法规惠鹤峰经济社会发展显特色--2014年湖北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专题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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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长生,丰远桥.民族法律法规惠鹤峰经济社会发展显特色--2014年湖北民族团结进步荆楚行专题报道[J].民族大家庭,201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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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长生 丰远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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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鹤峰县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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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湖北西南部、恩施东南隅的鹤峰,东眺江汉、西望巴蜀、北邻长江、南接潇湘,这块神奇的土地,钟灵毓秀、人杰地灵、英雄辈出,演绎了辉煌灿烂的民族历史。
201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以下简称《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30年来,鹤峰各族人民在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光辉照耀下,在历届县委、政府的带领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县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社会事业长足发展,人民生活日趋改善,呈现出政治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社会进步的良好局面。截至2013年底,鹤峰实现县域生产总值39.5亿元、增长11%;实现规模工业增加值14.7亿元、增长11.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379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521元,分别增长10.8%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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