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本修改和平宪法看军国主义死灰复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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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高岚.从日本修改和平宪法看军国主义死灰复燃[J].中华魂,20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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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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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明治维新以后,1890年日本颁布了《大日本帝国宪法》(旧宪法),史称明治宪法。战后,1947年颁布了《日本国宪法》,又称和平宪法。60年来,日本右翼势力一直企图修改《日本国宪法》,重新回到《大日本帝国宪法》。日本国会众参两院成立了宪法调查委员会,自民党也成立了宪法修改委员会。据日本媒体报道,2005年8月1日,自民党宪法起草委员会公布了宪法修改草案的各项条款,表明修改的步伐在加快,不能不引起世人的警惕。《大日本帝国宪法》《大日本帝国宪法》是1890年—1945年日本的国家根本大法,它确立了日本式的君主立宪制———现代天皇制,从1890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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