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机制的反思——以地方实施为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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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袁.我国反垄断法实施机制的反思——以地方实施为中心[J].理论界,2012(9):4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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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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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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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人民大学科学研究基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反垄断法地方性实施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42316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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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地方市场上也存在着严重的限制竞争行为,而我国《反垄断法》中主要规定的是中央机关的实施,地方相关机构没有或只有有限的执法权,这不利于对地方市场上垄断行为的规制。反垄断法地方性实施具有巨大的价值,我们需要在反垄断法及相关配套法规中对其加以规定,以健全我国反垄断法的实施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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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垄断法 实施机制 地方实施 反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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