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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理论基础 --兼论德国新债法对我国民事立法的启示
作者姓名:李建华  董彪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民法典总则立法疑难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4CFX)阶段性成果
摘    要:现代社会专家责任关注的热点发生了转变:从具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的责任转变为专家作为信息提供者导致无合同关系的第三人遭受损害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德国新债法总结了司法经验,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作为专家对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础。本文考察了德国法官法的发展过程,在对其进行体系化解释的基础上,试探性地提出初步的立法建议。

关 键 词:专家责任  德国新债法  缔约过失  合同责任  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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