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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中使用网络语言当慎重
作者姓名:程辉
作者单位:福建省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摘    要:正据3月25日《郑州日报》报道,从2014年4月1日起,《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下简称《办法》)将正式施行。该《办法》规定,国家机关公文、教科书不得使用不符合现代汉语词汇和语法规范的网络词汇,比如"屌丝""高大上""白富美"等。随着因特网的普及,网络语言业已广泛地进入社会生活当中,并由此对语言文字的运用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网络语言因其独特的文化

关 键 词:公文写作  网络词汇  现代汉语词汇  语法规范  郑州日报  网络流行语  社会生活  策令  网络词语  政府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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