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印发、转发、批转 莫混淆
摘    要:吴鹏程、崔文刚在《秘书工作》2013年第11期撰文,对印发、转发、批转三者作了区分。印发是机关单位对本单位文书的办理形式,转发是对上级机关或是不相隶属机关文书的处理形式,

关 键 词:印发  批转  机关单位  机关文书  秘书工作  上级机关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