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宁县:四项举措 做好春节期间孤儿安保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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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宝杰.四川长宁县:四项举措 做好春节期间孤儿安保工作[J].社会福利,2013(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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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宝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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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长宁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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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之一:广泛动员,全面排查。县民政局抽调精干人员,并积极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个人和民办结构收留孤儿的情况。之二:依法治理,区别管理。通过排查对散居孤儿生活家庭不具备养育条件的、孤儿寄养家庭因发生变化而不具备寄养条件的、未履行合法收养手续的弃婴弃儿,将孤儿立即移送市儿童福利院养育;对具备养育条件,收留人坚持养育的,及时办理收养手续。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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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长宁县 孤儿 排查 工作人员 养育 四川省 条件 收养 安保 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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