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如何依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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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红梅.没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如何依法行政[J].社区,20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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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红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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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黄埔街道办事处 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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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读了《一个居委会主任的遭遇》,让我感触最深的是马桂花主任的法律意识很强。她能够依法合理地向上级反映情况,提出要求与建议。我想说的是,作为一名居委会主任,她是合格的。反之,育才路街道办事处的有关领导和负责人的言论则是欠妥的。“居委会必须服从领导,给了她台阶,她还不下!跟组织作对有啥好处呢?”“我们作为一级组织,难道没有处理一个居委会干部的权力吗?”,这番言论出自一个领导干部之口,是多么不符合啊!试问作为一名领导,没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如何依法行政?没有良好的法律意识,如何依法行政@王红梅$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黄埔街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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