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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诉讼法存在的社会基础
引用本文:夏锦文,刘志峰.论诉讼法存在的社会基础[J].江海学刊,2001(2).
作者姓名:夏锦文  刘志峰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摘    要:诉讼法的价值及诉讼法与实体法的关系问题,为法学界所关注。本文从社会纠纷的存在与解决机制、诉讼法与实体法的关系、维护社会秩序与实现社会正义等方面分析诉讼法存在的必要性与不可替代性,从而论证了诉讼法的完善是一个国家走向法治化和法制现代化的必不可少的条件。

关 键 词:诉讼法  社会纠纷  实体法  社会秩序  社会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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